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撤销已注册商标的制度,有时也简称为商标撤销。 商标撤销包括两种情况: (1)因违反商标法而被商标局撤销 一是由于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,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、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等; 二是自行转让注册商标,或者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。 三是其商品粗制滥造,以次充好,欺骗消费者的 (2)争议撤销 如数个当事人所争议的商标确属相同或类似,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,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。